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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兴维迟彦承《就范》小说介绍
许兴维迟彦承《就范》_就范

许兴维迟彦承《就范》

愚礼

小说主角: 许兴维 迟彦承 许延业 习渊 程保枝 展亭 罗幸 江必 川川 许支堂

相关标签: 网游 努力 心动 经历 小说 高中

最后更新:2023/4/28 20:59:24

最新章节:许兴维迟彦承《就范》最新章节 第35章 第35章 2023-04-28

小说简介:许兴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不需做任何努力,祖上积累的财富就够他混完这辈子。原本胸无大志的他,在重新遇到迟彦承后有了远大征程——睡到迟彦承。可迟彦承跟多年前一样,还是对他避而远之。深刻心动过的人怎么可能只心动一次。这一次,他无论如何都想跟迟彦承有个他想要的结果。高中时许兴维对迟彦承死缠烂打…

内容摘要:厚重窗帘遮挡着热烈阳光。手机震动声打破了室内寂静。裹在真丝薄被里的许兴维伸手去床头柜摸手机,接听后他连眼睛都没睁地道:“谁。”电话里有个恰到好处的清晰女声:“告诉我地址,我现在接您到墓园去。”不接左万这通电话,许兴维都差点忘了今天什么日子。他看了眼手机上时间:“不用了,我自己开车过去。”挂了电话的他坐起,拍了拍身边还光着睡的人后下了床。滑轨的运作渐渐扯出落地窗,氛围灯的亮起过度了视觉冲击。这里是许兴维众多住所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特意按五星级酒店标准做的室内设计,就为方便他带人回来过夜。地上到处是散落衣物。床边倾倒洋酒瓶里剩下的酒把地毯浸染了一块儿。许兴维不小心踏了上去,脚底板传来的湿润感让他立马皱眉:“啧。”“小许总早。”床上的年轻男人迷糊着爬坐起来。向着洗手间去的许兴维扒拉着睡乱了的头发看都不看那人:“走时把门带好。”凡是爬上许兴维床的都知道,一夜奢靡过后不该留有其他杂念。各取所需罢了,没理由纠缠不清。那年轻人很利落地捡拾自己衣物穿好。他离开主卧前,洗手间里已经响起了冲水声。睡前喝些上头的酒,醒来打发昨夜床伴。在许兴维的生活里太正常不过。昨晚这个他连脸都没仔细看。纯属夜店里随手拽来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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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兴维迟彦承《就范》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没有想像中有趣,红豆被根部抓了虐了2周看着不爽,弃文标记。
匿名书友
三代内心描写:老夫白莲花吔。
匿名书友
成绩不应该这么差啊
类似于变成魔剑那本,不过是可以交流的
前期附在咒印上作为红豆的金手指,后期寻求变人。目前附身克隆大筒木,加上改造好的纯净白眼进化出转生眼。主角手段看起来有点邪,其实很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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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剧情几乎没了,这是直接扔大纲吧……
匿名书友
这作品前几章感觉很口白,描写三代的动作,语气,都相当让人我出戏,有种跟原著上人物对不上号的错觉...打比方就是像一个原汁原味北京胡同里的大姥爷去装曰本人。怎么看怎么别扭,生活气息根本不一样

而苍白的场景描写也很干,基本是靠对话描述人物心里活动。好作者会通过细致的场景描写渲染气氛,又会点出小动作、脸部、情绪等勾画出一个丰满人物角色

而以上这些大部分或者看上去大部分都是作者通过人物角色对话表达出来,我们一般统称为——————小白文
匿名书友
因为是格林德沃时代,所以作者完全可以开脑洞来编造故事。但是我却看到的是温吞的白开水,又不是那种校园日常风,也不是那种魔法历险文,感觉就是作者在写流水账。
匿名书友
后期就是个烂书,主世界基本上一笔带过,不停的穿越。
匿名书友
睿智
匿名书友
尴尬
匿名书友
对于男主角的人品评价其实很无意义,因为也有那种将坏人写得很好看的文。但是我觉得逻辑自洽还是很重要,特别是你一旦设定一个高大上的人设却兜不住的时候。关于男主前世设定的几个疑点:第一,一家私人公司会让一个人坑蒙拐骗到公司CFO这个级别的职务?这样的公司创始团队真能够运作一家公司上市?还有就是前来投资的风头都不做尽职调查么?第二,越是上市关键时刻,公司的高管都一个个乖得不得了。还没有上市套现之前就去勾搭有夫之妇,这个不是男主就是公司脱一层皮。
匿名书友
简单来说,主角穿越前就是现代社会中那种卑鄙下流无耻的人渣。就是嗡嗡嗡中陷害别人家破人亡的那种畜生,三观正的人还是不要看了!
匿名书友
看书评吸引过去的,主角性格极度恶心,小人一个,本来这样的主角混在明末应该是爽文,结果一路憋屈,拜师水太冷,看到三百章,没有任何爽点,上一秒作者写主角三十岁上市公司多少亿家产,下一秒看见个村姑嘴角哈喇子流出来。
匿名书友
没意思
匿名书友
首先 猪脚以现代眼光来看就是个人渣 其次 居然安排猪脚娶了个丑八怪老婆 你他娘的以为在写钟无艳呢 恶心读者 只能一星不谢!
匿名书友
待评。——《后宫禁书目录》
匿名书友
因为作者前作明末锦绣个人觉得写得还可以,特来给作者新书捧个场。
匿名书友
怎么说呢,主角是头一等一的畜生,绝对算的上丧尽天良,坏事做绝,但我想了想,或许这种人还真能在明末折腾出事。就好比你穿越到火影怎么打败团藏?要么绝对力量秒了他要么就得比他还坏啊!明末的畜生太多了,要想给中国续一口命,就得有恶犬。
匿名书友
主角像金庸笔下的韦小宝,是个真小人。
现实世界很多都是这种人,写得很贴地。
匿名书友
好久没见过因文笔让我弃书的了,对于这种恨不得一个字后跟一个标点符号的,只能一星。
匿名书友
文字的组织形式非常有意思。总结一下,就是单句成段。平均每一段有六到十个逗号。可谓像我者死,学我者亦死。不过这种奇景我之前也见过,当年写英语作文时,各种从句套从句和插入语造成一句话写到臃肿的五六行。但也不至于像作者这样造成精神污染。
匿名书友
真鸡儿啰嗦。